索 引 号: | 640100-126/2019-000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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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1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9-03-14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银川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的通知 |
各县(市、区)统计局、教育局、各相关教育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19〕16号)要求,定于2019年3月起开展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事业单位月度统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范围
本次调查对象是银川市辖区范围内执行事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含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教育行业事业法人单位。
二、调查内容和数据报数流程
(一)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等。主要指标包括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所在地及区划、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
(二)本次调查的数据上报流程。一是按照《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方案》要求,调查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数据。调查单位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联网直报平台网址:http://www.lwzb.cn,登陆时请使用版本7.0及以上IE浏览器)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二是调查单位填报时需打开http://www.lwzb.cn网址点击“企业用户入口”(页面右上角)进入“一套表企业填报”万峰入口,登录调查单位端口,上报数据。首次登陆需下载安装证书,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调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三是 2019年3月1日开网后,各调查对象于3月20日前,填报1-2月月报。接续于次月20日前填报上月月报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全面掌握《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方案》各项统计指标,及时协助各调查单位安装证书,有效组织开展调查单位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银川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助做好本次部分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及时督促列入调查对象的教育机构在调查制度规定的期限内登陆联网直报平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各相关教育事业单位请于3月5日前将确定的填报联络人员名单及手机号分别报银川市统计局和银川市教育局。
(三)银川市统计局、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认真做好数据评估分析,确保数据质量复核统计要求。
附:教育行业调查单位名录
联系人:景维飞(银川市统计局) 联系电话:6889163
任媛媛(银川市教育局) 6888718
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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