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银川市统计局决定对部分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刘 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罗海军 市统计局工业统计科科长
雷 波 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科长
梁新霞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王嘉伟 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11月25日,检查组随机抽取兴庆区2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25年9月财务状况(E203表)中“营业收入”、2025年10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中“商品销售额”数据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兴庆区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企业统计相关人员现场做好配合工作。
(二)监督检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
附件:1.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名单
及时间安排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准备资
料清单
银川市统计局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王嘉伟,6889167)
附件1
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
名单及时间安排
时 间 | 单位详细名称 | 县 区 | 专业 |
11月25日 | 宁夏德聚荣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兴庆区 | 批零 |
宁夏嘉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兴庆区 | 批零 | |
附件2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统计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统计人员、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在场配合检查,准备如下材料: | |
1 | 单位公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计员身份证复印件 |
4 | 2025年9月财务状况(E203表)、2025年10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报表 |
5 | 2025年9、10月利润表 |
6 | 2025年9、10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7 | 2025年1-10月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明细账 |
8 | 需要的其他资料 |
注:资料中“明细账”等附页较多资料可不打印,在财务软件中调阅检查后按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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