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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5-11-13     

永宁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银川市统计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对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能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刘  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罗海军  市统计局工业统计科科长

郝睿婕  市统计局能源与资源统计科科长

胡  啸  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负责人

王嘉伟  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11月18日,检查组随机抽取永宁县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市统计局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25年10月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中“综合能源消费量”数据质量。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检查内容

1.项目建设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节能报告施工建设,主要包括工艺路线、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用能设备等是否按照能评所提要求进行建设,是否落实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完成节能验收等。

2.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中各项节能措施。

3.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能源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等。

4.能耗指标落实情况。核查项目投产后能源消耗指标是否符合能评及审查意见指标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永宁县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企业统计相关人员现场做好配合工作。

(二)监督检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

联系人:胡  啸  0951-6888682

  王嘉伟  0951-6889167

  

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联合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时  间

单位详细名称

县  区

专业

11月18日

宁夏凯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宁县

能源

银川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永宁县

能源





















  

附件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联合执法检查

准备资料清单

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统计人员、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在场配合检查,准备如下材料:

1

单位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计员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实施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报告(终稿),节能审查验收及相关佐证资料

5

2025年10月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报表

6

2025年1-10月电费增值税发票或电费通知单

7

2025年1-10月企业能源统计台账

8

需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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