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银川市统计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对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能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刘 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罗海军 市统计局工业统计科科长
郝睿婕 市统计局能源与资源统计科科长
胡 啸 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负责人
王嘉伟 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11月18日,检查组随机抽取永宁县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市统计局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25年10月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中“综合能源消费量”数据质量。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检查内容
1.项目建设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节能报告施工建设,主要包括工艺路线、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用能设备等是否按照能评所提要求进行建设,是否落实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完成节能验收等。
2.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中各项节能措施。
3.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能源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等。
4.能耗指标落实情况。核查项目投产后能源消耗指标是否符合能评及审查意见指标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永宁县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企业统计相关人员现场做好配合工作。
(二)监督检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
联系人:胡 啸 0951-6888682
王嘉伟 0951-6889167
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联合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时 间 | 单位详细名称 | 县 区 | 专业 |
11月18日 | 宁夏凯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永宁县 | 能源 |
银川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永宁县 | 能源 | |
附件2: |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联合执法检查 准备资料清单 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统计人员、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在场配合检查,准备如下材料: | |
1 | 单位公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计员身份证复印件 |
4 | 企业实施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报告(终稿),节能审查验收及相关佐证资料 |
5 | 2025年10月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报表 |
6 | 2025年1-10月电费增值税发票或电费通知单 |
7 | 2025年1-10月企业能源统计台账 |
8 | 需要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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