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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经银川市统计局2025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银川市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规定》(银统规发〔2022〕1号)予以废止,调查项目审批管理事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范》(宁统字〔2023〕37号)实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统计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