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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工业 “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1-17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决定对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张  丽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刘  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梅梅   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科长

             罗海军   市统计局工业统计科科长

             王嘉伟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王元春   市统计普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马  瑞   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专技人员

               马海洋   市统计普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张馨玥   兴庆区统计局科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8月29日-9月中旬,检查组随机抽取金凤区、西夏区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一)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22年财务状况(成本费用B103表)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 “工业总产值”数据。2023年7月财务状况(B203表)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中“工业总产值”数据。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被抽查县(市)区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被检查单位的法人(法人不在的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统计负责人、统计员在检查期间不要外出。

     (二)监督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

      联系人:王元春  6889173

      附件:1.2023年银川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银川市统计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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