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统计动态>统计动态

银川市委传达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3-21     

为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银川市落实落地。3月20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赵旭辉主持召开市委第13次常委会传达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分层次多途径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精神,引导各级各部门持续增强支持配合统计督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央相关文件的学习贯彻力度,全面增强抓好统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持续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要聚焦统计督查重点内容,对全市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检阅”,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促进全市统计工作实打实、无水分。要常态化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保障全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要充分发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作用,严守统计“底线、红线”,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始终将统计监督作为统计工作的重要构成部署谋划,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目标,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举措、深化实践探索,不断提升监督效能。要着力强化对源头数据的核实检查,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要求推动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地区全覆盖、指标全覆盖,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持续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潜在风险的预警预判,及时研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运行走势与特点,分析预警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为实施“强首府”战略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