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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 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 建设的实施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6-01     

根据银川市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银法办发[2020]18号 )和2020年银川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银川市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要求,集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全市统计系统执法规范化,完善执法流程、健全执法文书、强化执法监督、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执法公信力。

二、整治范围

全市统计系统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

三、整治内容及整改措施

(一)制度建设方面(7月底前)

整治内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未建立健全。

整改措施:根据《银川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银川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银川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银川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起草《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银川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计划6月上旬印发全市统计系统执行。同时,为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起草银川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银川市违规干预统计行为预防和查处办法》《银川市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规定》《银川市统计执法监督程序规定》《银川市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等五项统计管理规定、办法草案,准备提请市政府审议。

(二)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方面(9月底前)

整治内容:行政执法职责履行不到位,“双随机”抽查程序不严谨。

整改措施: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优化执法流程各环节,积极研究强化措施,按照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要求,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规范制作统计法律文书,实施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合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执法检查及移交案件查处工作。

整治内容:统计行政处罚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以及社会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公正、公平、公开做出行政处罚,全力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三) 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方面(9月底前)

整治内容:统计违法行为举报途径不宽畅。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监督统计工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方面宣传《统计法》,在市统计局内外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信件地址,受理社会各界举报。采取各种措施告知统计权利和义务。

(四) 执法队伍建设方面(9月底前)

整治内容: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不高。

整改措施:根据法治工作要求安排,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牢固树立统计红线、底线意识,做到坚持底线、不越红线。通过严格培训,积极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执法程序和操作实务、统计执法案例实战分析等内容,全力提高我市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 执法过错追责方面(9月底前)

整治内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不到位。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进一步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措施,对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统计违法责任人,由市统计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加大内部通报、政府通报和媒体曝光力度。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下旬)为切实做好本次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市统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统计专业科长和执法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统计内外网、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监督。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上旬至9月下旬)市统计局组织人员对2018年以来,上级部门督查督办、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发现的在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逐一整改。同时,根据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法律法规修改和《自治区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做出修订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市统计局根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理、协调监督检查,逐项对目标任务予以落实,确保整治效果。同时,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全面反思在统计领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制度层面上,筑牢统计工作的堤坝,将制度健全和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紧密结合,全力提升统计执法的法律效益、社会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统计系统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对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研究统计执法中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找准短板不足、改善薄弱环节、优化执法流程。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具体负责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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