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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8-16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惩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刘晓天    市统计局副局长

于建亮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张  丽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王元春    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罗海军    市统计局工业科副科长

二、时间安排

8月19日—23日对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统计数据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三、检查内容

1、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B603-1表)、2018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603-2表)、2018年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及产值(B604-1表)、2019年1-6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2019年1-6月财务状况(B203表)报表数据质量。

2、企业统计报表原始数据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可靠。

3、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管理是否规范。

联系人:工业科  王元春  6889173

附件:银川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银川市统计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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