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惩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刘晓天 市统计局副局长
于建亮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张 丽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王元春 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罗海军 市统计局工业科副科长
二、时间安排
8月19日—23日对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统计数据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三、检查内容
1、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B603-1表)、2018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603-2表)、2018年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及产值(B604-1表)、2019年1-6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2019年1-6月财务状况(B203表)报表数据质量。
2、企业统计报表原始数据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可靠。
3、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管理是否规范。
联系人:工业科 王元春 6889173
附件:银川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银川市统计局
2019年8月15日